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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守标准 选树标杆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召开2024—2025学年国家奖学金评审会
阅读量:267   发布时间:2025-10-17

      10月17日上午,湖北第二师范学院2024—2025学年国家奖学金评审会在行政楼一号会议室召开,副校长吕辉出席会议,学生工作部部长文敏主持会议。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宣传部、学生工作部、团委、教务处、财务处等部门负责人,各教学学院党委(党总支)书记及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相关工作人员共同参会,严把评审质量关。

      会上,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首先汇报了本次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整体开展情况。各教学学院党委(党总支)书记依次汇报本学院初评推荐学生的基本信息及评审流程,详细说明从个人申请、班级民主评议到学院资格审查、答辩评审的全环节工作细节。经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现场表决,最终确定58名学生为国家奖学金拟推荐获得者,涵盖马克思主义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计算机与人工智能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等多个教学单位。

      吕辉对前期评选工作的规范性与严谨性给予肯定,并就评审工作提出三点明确要求。一是坚持公平公正原则,统一评审标准、规范操作程序,全面提升过程透明度,主动接受全校师生监督,切实维护国家奖学金的权威性与公信力;二是突出综合评价导向,以学业成绩为核心依据,全面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与实践能力,充分激发学生成长的内生动力;三是强化示范引领作用,通过选树优秀榜样、开展经验交流与典型宣传,营造良性竞争、互助共进的校园氛围,带动广大学生共同进步。

      据了解,本次评选严格依据湖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相关通知要求及《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学生奖励办法》(鄂二师院行发〔2025〕63号)规定,经过“学生申请—班级评议—学院推荐—校级审核—委员会表决”的多层级评审流程,确保评选结果客观公正。目前,58名拟获奖学生名单已进入公示阶段,公示期为2025年10月17日至10月23日,公示期间师生可通过书面、电子邮件或电话等实名方式反馈异议。

      国家奖学金作为本专科生国家最高荣誉奖项,每生每年奖励8000元,旨在表彰学业优异、综合素质突出的学生。此次评审会的召开,是湖北第二师范学院落实国家学生资助政策、深化立德树人成效的具体实践,不仅为学生成长树立了优秀标杆,更通过规范评审流程构建起公平公正的育人激励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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